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心血管自动反馈控制给药治疗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7:07:50  浏览:814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心血管自动反馈控制给药治疗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心血管自动反馈控制给药治疗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7]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心血管自动反馈控制给药治疗仪等60种产品进行了分类界定。现通知如下:

  一、心血管自动反馈控制给药治疗仪:由血流动力压力传感器(含有创血压传感器)、心电图、中心程序控制微量给药泵、中心程序及数模部分组成。产品预期用途:依据闭环在线检测自动反馈控制系统医学模型理论,根据已知药物的时效和量效关系及血压升降的斜率来调整用药及给药速率。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1。

  二、硫酸钙骨移植物屏障:含有外科手术级硫酸钙半氢氧化物、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混合消毒液体。产品预期用途:在导向组织重建过程中,作为保留缺损中的骨移植微粒的屏障和在骨重建开始之前防止其他细胞、细菌、碎片侵占缺损空洞的保护性屏障。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6。

  三、鼻泪道阻塞留置包:包括人工鼻泪管、空心泪道探针(平头)、鼻泪道扩张器外套、鼻泪道扩张器芯杆、鼻泪道推送器、引导丝、引导钩、鼻泪管装载器、鼻泪道造影针及选用配置器械产品。产品预期用途:在不改变鼻泪道原有解剖通道基础上,治疗鼻泪道阻塞、狭窄。产品使用时间在30天以上。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6。

  四、经颅及周围血管多普勒诊断/监护系统:由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探头、台车、绞链臂、红外遥控装置等组成。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3。

  五、高压注射器针筒及附件:由针筒、连接管、U型吸药管组成。产品预期用途:为配套CT高压注射器、MRI高压注射器、DSA高压注射器及心血管造影时推注造影剂的器械,不接触人体。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6。

  六、经皮气导助听系统:由两部分组成。经耳廓植入,一端在外耳道出口,另一端为耳廓后的中空钛管。中空钛管可连接助听器装置。产品预期用途:补偿高频听力损失。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6。

  七、图像引导监测定位系统:由工作站、监控器、校准固定装置、光学跟踪定位传感器、反射治疗台转换器、牙垫跟踪固定装置、牙垫托盘、通讯网络等组成。产品预期用途:与线性加速器联合使用,在放射治疗和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手术中定位。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33。

  八、整形重建用填充物:半固态粘性皮下填充物,主要成分为合成羟基磷灰石钙。产品预期用途:用于整形重建手术,包括面部皮下软组织埋植。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6。

  九、硫酸钙骨移植物粘合填充剂:该产品含有外科手术级硫酸钙半氢氧化物、药物等级的纤维素粉末和混合消毒液体。产品预期用途:与骨移植材料混合,用于填补任何形状的缺失,减少了骨移植材料在外科手术过程中和其后康复过程中可能的移动。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6。

  十、护牙素:主要成分是纯净水、甘油、CPP-ACP酪蛋白磷酸多肽和无定形磷酸钙、D-山梨醇、CMC-钠、丙稀乙二醇、二氧化硅、二氧化钛、木糖醇、氟化钠等。产品预期用途:牙齿再矿化、牙齿美白后脱敏、去除正畸托槽白斑、使氟斑牙重现自然光泽。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4。

  十一、肿瘤超声定位系统:由超身波成像系统、可移动手推车、工作站、对准用模型、彩色数字照相机、照相机定位传感器、通讯网络、跟踪器等组成。产品预期用途:对进行放射治疗肿瘤患者器官进行超声波影像精确定位。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3。

  十二、硅橡胶齿状弹力拉伸线:产品预期用途:整形外科、创伤外科的体表软组织损伤、缺损时的张力缝合。连续使用时间超过30天,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不超过30天,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5。

  十三、内镜定位标记液:主要原料是印度墨水,经消毒等工艺处理后出厂。产品预期用途:在内镜检查时作为定位标记用,可在消化道病变部位或活检点进行墨汁标记,便于随访和外科手术定位。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2。

  十四、医用戊二醛消毒包:由医用脱脂棉、戊二醛溶液、强化剂、防护剂组成。产品预期用途:用于各类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尤其是不耐高温的医疗器械如内窥镜、胃镜、导管的消毒。通过擦拭、浸泡器械方法消毒。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57。

  十五、溶脂激光仪:产品预期用途:吸脂手术中乳化脂肪,便于脂肪吸出。如为强激光,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如为弱激光,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4。

  十六、镇痛激光仪:由液晶屏、按键、充电端口、导线、发射头组成。产品预期用途:缓解骨骼肌引起的轻微慢性肩颈部疼痛。使用时,发射头发射脉冲激光方式作用于疼痛部位。如为强激光,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如为弱激光,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4。

  十七、电化学前列腺治疗仪:产品预期用途:用于治疗慢性前列腺炎。治疗仪本身不接触人体,通过外购治疗探头实现治疗目的。该产品与电极导尿管配合使用。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1。

  十八、生理评估系统(不含压力导丝):产品预期用途:与压力导丝配合使用,用于测量血压及温度。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1。

  十九、肝素化玻璃毛细管微量采样器:由肝素化毛细管,混合用铁芯,毛细导管盖组成。肝素化毛细管材料为玻璃,一次性使用。产品预期用途:用于专业人员进行微量血液标本的采集,利用虹吸作用达到采血目的。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1。

  二十、纯金丝缝合线:纯金材质,术后7-10日从身体中取出。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5。

  二十一、套扎器:环形圆圈。产品预期用途:使用时根据阴茎大小选取不同规格的套扎器,放在包皮切口外侧边缘皮肤处固定,使包皮伤口免于缝合,缩短麻醉和手术时间。伤口愈合后,套扎器自行脱落。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09。

  二十二、妇科阴道数字观察系统:由数码摄像机、支架、监视器、台车、打印机、录放机、电脑主机组成。产品预期用途:用于对妇科阴道进行检查和观察,不进入人体。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2。

  二十三、内窥镜套管:透明薄壁导管。产品预期用途:使用内窥镜检查或手术时,套在内窥镜镜管外面,一次性使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6。

  二十四、内窥镜冲洗管:由高分子材料组成。产品预期用途:供医疗单位泌尿科在检查人体膀胱或进行前列腺手术时使用。该产品是为迅速冲洗干净遮在膀胱镜及前列腺切除器表面的血液而设计的冲洗液引流通道,是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不与人体组织接触。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6。

  二十五、胸外心脏按压装置:由按压手柄、吸盘组成。根据内置式节拍器,为操作者提供较为准确的心肺复苏按压节拍。产品预期用途:患者复苏抢救时的辅助装置,代替人工用手按压患者胸部的传统工作方式。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54。

  二十六、一次性麻醉气体吸附器:产品预期用途:用于医院手术室过滤麻醉机排放的麻醉废气,达到净化手术室空气,保护医护人员健康作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七、自动记录HESS屏眼科斜视检测仪器:由HESS屏、光路系统、记录软件系统等组成。产品预期用途:根据患者看到红光斑与绿色发光管重合情况,判断眼肌麻痹和斜视的情况。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2。

  二十八、枪状吸引、冲洗、双极电凝镊:由电凝导线、吸引口、弹性支架、冲洗口、把柄、内管组成。产品预期用途:用于神经外科手术中,对手术区域进行止血、冲洗和吸引。可重复使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5。

  二十九、一次性使用血液透析敷料包:由橡胶医用手套、无纺布垫单、大棉签、小棉签、输液贴及医用纱布等组成。产品预期用途:用于医疗单位血液透析室在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对患者的伤口进行护理。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4。

  三十、呼出一氧化氮测定系统:产品预期用途:测定人体呼出的一氧化氮气体含量,检查呼吸道中是否存在感染情况。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1。

  三十一、眼科理疗仪:由发热体和发热体安全固定装置组成。产品预期用途:发热体通过稳定、均匀的燃烧对眼睛周围的睛明穴、四白穴、攒竹穴、丝竹穴等实施温热刺激治疗,可改善血液循环,提高眼部毛细血管的血液灌注量和流出量,用于眼科慢性疾病的治疗或辅助治疗。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6。

  三十二、温度感觉分析仪:由主机、温度传感器、震动传感器等组成。产品预期用途:临床和科研中对神经纤维功能障碍进行辅助定量分析。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1。

  三十三、听音保护器芯子:由聚丙烯等材料制成。产品预期用途:通过改变声波的传导途径,对声波频率选择过滤,减轻耳鸣,对噪声性耳鸣具有良好的预防作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6。

  三十四、语言障碍矫治仪器:产品预期用途:用于治疗口吃病。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1。

  三十五、婴儿中心监视软件:产品预期用途:通过网络观察婴儿培养箱内的温度、湿度、氧浓度、重量、报警信息等信息参数。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70。

  三十六、血气分析仪用耗材:
  血气分析仪用电极:离子选择电极。产品预期用途:安装在仪器上,与试剂配合使用,用于相应项目检测。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0。
  血气分析仪用电极膜:产品预期用途:与PCO2和PO2电极配合使用,用于检测PCO2和PO2。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0。
  泵管:用于整个管路的流通。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三十七、免疫染色处理中心:由5个纵列工作台、5个独立计时器以及辅助用覆盖板组成,提供排列工作台。产品预期用途:通过对一组免疫组化染色玻片进行统一管理排序,使复杂、耗时的组化染色简化有序、减少差错,保障染色质量。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1。

  三十八、拆钉钳:产品预期用途:拆除愈合创口的皮肤缝合钉,可重复使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01。

  三十九、根管锉针:由针柄、橡胶限位块、针体组成。针体为不锈钢或镍钛合金。产品预期用途:牙科手术前对根管实施处理,可重复使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06。

  四十、盆底肌肉康复器(凯格尔康复器):无源产品。产品预期用途:用于提高盆底肌肉收缩力。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26。

  四十一、吸液袋:产品预期用途:手术室进行肠道手术、泌尿手术、妇科手术中收集和引流废弃液或提取化验样本使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6。

  四十二、医用牙科X光胶片全自动冲洗机:产品预期用途:医用牙科X光胶片的冲洗,可进行显影、定影、水洗和干燥。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31。

  四十三、齿科反光镜、垂直距离尺、卡尺:产品预期用途:用于正畸照相、齿科测量尺寸。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55。

  四十四、牙齿聚酯抛光条、钢制抛光条:产品预期用途:用于牙齿修补材料的精细抛光。不接触自体牙、不接触牙龈等人体组织,一次性使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3。

  四十五、眼科手术标记器(不含墨水):产品预期用途:在眼科手术前,用于结膜表面定位。使用标记器蘸取特定墨水,在结膜上点一下,用于确定位置。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54。

  四十六、智能输液助手:由高灵敏度传感单元、自适应控制单元、精密机电执行机构及输入按键、声光指示等部分组成。产品预期用途:配合一次性输液器使用,自动监控输液过程的医疗器械类产品,提高输液过程监控的可靠性。完成输液任务后,会将输液管截止以方便医患继续进行其他输液治疗并确保不会出现回血现象。不含与药液接触的部件。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54。

  四十七、预冲式冲管注射器:预充有生理盐水。产品预期用途:用于不同药物治疗的间隙,封闭、冲洗导管的管路末端。可防止血液回流在管路凝集堵塞,同时将导管内残留的药液冲入血液,避免刺激局部血管,减少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6。

  四十八、酒精棉片、碘酒棉棒:产品预期用途:用于注射、输液之前的皮肤消毒。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64。

  四十九、羊水细胞完全培养基、造血细胞培养基、外周血细胞培养基:产品预期用途:用于人类羊水细胞和绒毛膜细胞原代培养、刺激来自骨髓抽提及外周血的人类造血细胞增殖、短期外周血培养后进行染色体分析。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代号6840。

  五十、皮肤影像和美容管理系统:利用不同波长光在皮肤表面的吸收值不同,采取类似艺术图像处理软件的滤光镜算法处理数码面部高清晰度照片,便于医生治疗前发现和对比面部皮肤中的黑色素、日灼斑、毛细血管汇集等现象。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一、数控水袋式恒温仪:该产品是采用闭合式加热方法的恒温装置,用于将各种低温冷藏的输注液体升温并保温至37℃左右,不与人体及输液液体接触。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二、眼科用护眼罩:由外层、内衬(内含遮光层)及隔离膜组成。贴于眼外部,用于保护眼睛及固定敷药。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三、分娩缸:用于水中分娩。可保证水的循环更新,水质清洁及干净。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四、点焊机、电腊勺:牙科技工用产品。用于焊件点焊及制作腊型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五、卫生袋:用于收集呕吐物、排泄物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卧床排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六、病理实验室组织切片机用一次性刀片:安装在组织切片机上(含石蜡切片机与冷冻切片机),为切片机上配件,用于对离体组织进行薄层切片。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七、生物安全专用袋:用于个别因传染性疾病死亡及不明原因疾病死亡者尸体解剖专用防护袋。分为里层袋、外层袋和里外层之间的隔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八、药品恒温冷藏柜:用于药品恒温冷藏。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九、磁珠分选纯化系统:用于样品处理。通过套有一次性磁套的磁棒上下左右运动,在微孔板或样品管中自动化转移磁珠。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六十、人工唾液:用于药物服用、肿瘤治疗等导致口腔干燥,并包括对下列治疗或感染引起的口腔及咽喉干燥均有疗效:头或颈部反射治疗、干燥综合症、口腔外科手术、唾液腺感染、口腔或咽喉发炎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按药品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六月一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国卷烟网上集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烟交[2003]03号

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国卷烟网上集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
  经国家局研究决定,2004年上半年全国卷烟网上集中交易将于11月份举行。现将本次网上交易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时间
  本次网上集中交易时间为11月10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
  二、交易原则
  网上集中交易同样体现传统交易的管理办法,各会员按国家局下达的调入指标和要求签订购销合同,并必须完成核定计划调入指标的95%以上。
  网上交易的卷烟牌号及新增交易牌号仍按以前规定办理。
  三、交易形式
  根据交易中心软、硬设备状况,考虑到网上交易的一些特殊要求,为保证网上集中交易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本次卷烟网上集中交易形式为:
  1.11月10日至13日为工业会员上网制作订单期。在此期间,工业会员登录卷烟网上交易系统并制作完成与商业会员衔接的供需订单。为了贯彻落实“扶优扶强”的精神,方便大型工业企业交易,36家重点工业企业在网上集中交易期间,可随时上网交易。其他工业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操作。
  工业会员上网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2.11月14日至25日为商业会员上网确认订单期。在此期间,商业会员登录卷烟网上交易系统并确认与工业会员衔接好的订单。由于商业会员数量较多,根据网络要求和各省商业会员数量及其交易合同数量,分省按区域规定上网时间。
各省商业会员上网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3.网上集中交易结束后,卷烟网上交易系统将向所有会员开放,转入日常网上交易。
  四、组织保证
  在总结今年五月份第一次卷烟网上集中交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商会员的建议,我们对交易系统软件及服务功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为保证本次卷烟网上集中交易的顺利进行,各省级公司要充分做好交易前的组织、协调、准备工作,特别是要维护好省内网络系统的畅通,保证会员能按时上网交易和操作;工商会员要提前做好供需衔接工作,确保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
  五、其它
  1.在集中交易期间,工商会员交易达成后,工业会员不必立即打印出交易合同,可在集中交易结束后或执行合同前打印出交易合同。各工业会员需领用“卷烟网上交易专用合同纸”,请与交易中心交易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3605763 63605767
  2.各会员基础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帐号、税务登记号、到站、地址等如有变更,请于11月15日前与交易中心交易部联系。
  传真电话:010-63605791 联系电话:010-63605763
  3.各省级公司在本省交易期间,可随时查询本省商业会员合同签订情况。
  如有特殊需要的省公司,请与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3605731 63605637
  4.遇网络技术问题,请与网上公布的技术支持热线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10-62199301 62199302
  附件一、工业会员上网交易时间安排
  附件二、商业会员上网交易时间安排


附件1:工业会员上网时间安排

  11月10~13日,工业会员上网制作订单。
  11月14~25日,在商业会员确认订单期间,36家重点企业可随时上网操作,其他非重点企业每天下午3:00以后可上网操作。
  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24小时运转。


附件2:商业会员上网交易时间安排明细

  上网交易时间 上网交易会员(以省为单位)

  11月14—16日 江苏省
  11月14—16日 浙江省
  11月14—16日 四川省
  11月14—20日 北京市
  11月14—20日 西藏区
  11月17—19日 广东省
  11月17—19日 山西省
  11月17—19日 黑龙江
  11月17—19日 河北省
  11月17—19日 大连市
  11月17—19日 辽宁省
  11月17—19日 安徽省
  11月18—23日 深圳市
  11月18—23日 青海省
  11月18—23日 重庆市
  11月18—23日 海南省
  11月18—23日 天津市
  11月20—22日 内蒙古
  11月20—22日 江西省
  11月20—22日 吉林省
  11月20—22日 新疆区
  11月20—22日 湖南省
  11月20—22日 湖北省
  11月20—22日 河南省
  11月20—22日 上海市
  11月20—22日 福建省
  11月23—25日 广西区
  11月23—25日 宁夏区
  11月23—25日 甘肃省
  11月23—25日 山东省
  11月23—25日 陕西省
  11月23—25日 云南省
  11月23—25日 贵州省






中国卷烟销售公司
中烟烟草交易中心
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1号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自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条例》缴纳船舶吨税。
  二、船舶吨税分1年期缴纳、90天期缴纳与30天期缴纳三种。缴纳期限由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自行选择。
三、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应税船舶抵港申报纳税时,如实填写《船舶吨税执照申请书》(详见附件),同时应当交验如下证明文件:
  (一)船舶国际证书或者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收存证明;
  (二)船舶吨位证明。
  应税船舶为拖船的,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还应提供发动机功率(千瓦)等相关材料。
  四、船舶吨税的缴款期限为自海关填发海关船舶吨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之日起15日。
缴款期限届满日遇星期六、星期日等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临时调整休息日与工作日的,按照调整后的情况计算缴款期限。
  五、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缴纳船舶吨税后,应将加盖有证明银行已收讫税款业务印章的缴款书第一联交海关。
  六、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船舶,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供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五至第八项、第十条规定的船舶,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供海事部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或者卫生检疫部门等部门、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或者使用关系证明文件,申明免税的依据和理由。
  七、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延期事项发生地海关办理船舶吨税执照延期的海关手续,同时应提交延期申请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八、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缴纳船舶吨税前申请先行签发执照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与应缴税款相适应的担保。
  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前,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核准下,可凭与应缴税款相适应的担保申请办理先行申报手续。
  十、船舶吨税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下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长船舶吨税担保期限。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批准的船舶吨税担保期限内履行纳税义务。
  十一、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请退还税款及利息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船舶吨税缴款书和可以证明应予退税的材料。
海关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税手续或者不予退税的决定。应税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海关准予退税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退税手续。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船舶吨税执照申请书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889/module1188/info344921.htm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